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客观评价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工作,充分发挥社团指导老师作用,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决定对全校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进行2021-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考核结果组成
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由所指导社团学生评价、业务指导单位评价和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评价三部分组成,分别占比40%、40%、20%。
三、考核工作流程
(一)社团指导老师提交个人考核材料(9月20日前)
指导老师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业务指导单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dqytw@163.com。
(二)学生评价(9月22日前)
各学生社团运用问卷星对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学生评议表》(附件2)自主组织对指导教师工作进行评价。参与评价学生不少于社团成员总人数的50%,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含一份问卷结果截图和附件2)材料于9月22日前提交至校团委社团部。
(三)业务指导单位评价(9月23日前)
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对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业务指导单位评议表》(附件3)进行评价,于9月23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提交至校团委。
(四)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评价(9月27日前)
(五)公示
四、考核结果等次
社团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30%。考核等次不合格的社团指导教师学校不再聘任。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通
联系电话:0757-88576066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学生评议表
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业务指导单位评议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