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和开展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个人奖项评选条件
1.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1982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2.户籍在广东省或在广东省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风端正,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4.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5.申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需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级以上荣誉;申报“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需近两年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荣誉。
(二)集体奖项评选条件
1.集体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集体成员中35 周岁及以下的青年人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3.集体成员的主体为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
4.申报集体应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或在投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二、有关要求
(一)积极推荐人选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在考察推荐人选的过程中,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要突出基层导向,注重挖掘和推荐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要重点关注社会组织青年、留学归国青年、新媒体从业青年、非公企业青年、“双创”青年、新生代产业工人、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领域青年群体,努力推选出受到团员青年广泛认可、有血有肉、可学可比的青年(集体) 典型。
(二)严格落实要求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方面意见,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加强对获奖者优秀事迹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鲜活、深入基层的事迹分享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广东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引导全省广大团员青年担当作为,营造崇尚标杆、学习标杆、争当标杆的浓厚氛围。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根据人选条件推报1名个人和1个集体参评。请于2月3日24:00前按要求提交申报表事、迹材料(见附件2、3)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具体通知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推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和开展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的通知
2.第2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附件
3.第二十五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材料附件
联系人:罗靖仪 18402009595(老师)
廖 婷 15989336779(学生)
电子邮箱:gdqytw@163.com
共青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