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人选(单位)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不推荐参评情形
(1)同一组织和个人2018年以来(含)已获得全国“两红”“两优”表彰的。
(2)未获得省、市级团内荣誉(省直属团组织和省属高校团组织授予的团内荣誉不能等同于市级荣誉)。
(二)时间年限
年龄、团龄、团干部工作时间计算等均截至2023年4月30日;近五年所获荣誉、教育评议等次、考核结果等应为2018年1月以后(不含2023年)。
(三)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成立应满3年(即2020年4月30日前成立),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团支部可推荐参评。
(2)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2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四)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推荐,推荐对象团龄3年以上,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2017-2018年入团的团员,入团年龄应应满13周岁,2017年后发展的团员应有发展团员编号),18周岁以上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近 5 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 3 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3)共青团员应当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
(五)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专职团干部任职时间应满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任职时间应满1年。
(2)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各推报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二)严格程序标准。各推报单位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各推报单位要严格保质保量报送。
(三)把握工作节奏。
1.各二级学院、各有关单位每个类别限报1个。申报个人或集体需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申报表。
2.请于2月3日24: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按照样板文件夹(附件9)提交申报单位/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所获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具体通知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申报名单汇总表(4张)
6.全国“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
7.2022年度全国“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
8.关于印发《“全国五四红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青团部申报评选工作指引(2023年)》的通知
9.文件夹建立样板
联系人:罗靖仪 18402009595(老师)
廖婷 15989336779(学生)
电子邮箱:gdqytw@163.com
共青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