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团省委有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做好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3.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4.具有显著的工作业绩。5.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产生程序

代表产生实行全程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多于20%。主要产生程序为:

1.推荐提名。各学院请于2023年2月14日17:00前上报初步人选名册(附件1)及人选构成情况说明,推荐提名工作要从团支部开始,参照程序按照组织隶属关系逐级进行。

2.组织考察。由校团委组织考察工作,对照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团组织、团代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召开常委会(团工委会议),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并报同级党委审核,再报团省委商定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将在学校进行公示。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学校召开全委会(团工委会议),听取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情况报告,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会议选举。学校召开团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进行代表选举。在代表选举工作中要以适当方式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举后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请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工作,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有关情况,加强与下级团组织所在地党组织的协调沟通。


联系人:杨志聪

联系方式:13829714002

电子邮箱:gdqytw@163.com


附件:共青团广东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


共青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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