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广东省团内表彰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于2023年5月集中对2022年度我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上级交给的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
2.规范化管理团务工作,积极开展各项团的工作,活跃团员青年的文化生活,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
3.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并通力合作。熟悉业务,热心团的工作,积极带领团员开创团组织工作的新局面。
4.组织生活健全,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完善,组织生活落实;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收缴团费等工作。
5.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且活动思想性强、教育意义大、收效好,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
6.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7.积极做好校风、学风教育工作。
8.二级学院团委工作年度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9.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
1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近5年内(2018-2022年)获得过3次(含)以上校级“先进分团委”或“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的学院团委可申报“五四红旗团委标兵”荣誉称号。优先考虑教育实践团支部完成率、团员教育评议已评率、团员年度注册率、学社衔接率和“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平均参学比表现突出的单位。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抓好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全支部团员青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上级交给的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
2.工作制度与组织制度健全,干部团结一致,分工明确并能互相合作,热爱团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健全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3.团组织生活正常,效果好,出勤率高,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做好基层团务工作,团员发展程序严谨认真,团员登记健全。团员关心时事政治,学习认真,尊敬师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热爱劳动,讲卫生,助人为乐,好人好事多。
4.围绕团的工作中心及青年团员的特点,开展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娱乐等活动,形式灵活多样,努力做到寓教于乐;
5.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积极做好校风,学风教育工作。
6.团支部成员无违规、违纪现象。
7.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不存在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情况(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为100%。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自团支部成立以来,获得过校级团日活动一、二、三等奖或省级“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活动十佳、百优、千入围项目的可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优先考虑教育实践团支部完成率、团员教育评议已评率、团员年度注册率、学社衔接率和“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平均参学比表现突出的单位。
(三)优秀共青团员
1.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进取心,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4.乐于助人,团结同学,积极要求进步,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各科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且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现象。
6.要求大一第一学期学业测评成绩名次排列在本班20%以前,要求大二、大三学年综测测评成绩名次排列在本班20%以前。
7.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优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1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学率为100%。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担任团干职务一年或以上(累计不少于两年),工作作风扎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思想作风好,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3.热心团的工作,努力开拓创新,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4.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2%(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校团委、二级学院团委专兼职教师团干部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名额
(一)五四红旗团委
全校评选5个五四红旗团委,由各二级学院团委统一申报,参照2022年度团委常规工作年度量化考核结果。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比例为二级学院团支部数量的10%,由各团支部申报,二级学院团委审查、评选,并报校团委审核。
(三)优秀共青团员
1.各二级学院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为班级团支部团员人数的5%,经民主评议,由各团支部推荐、评选产生,各团委审查,并报校团委审核。
2.校团委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为校团委学生团员人数的5%,由校团委评选产生。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学生、教师分类别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
1.各二级学院学生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班级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经民主评议,由各团支部推荐、评选产生,各二级学院团委审查,并报校团委审核。
2.校团委优秀学生团干评选比例为校团委学生团员人数的2%,由校团委评选产生。
3.教师优秀团干部评选名额为11名。二级学院团委教师优秀团干部通过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选出,其中,二级学院团委量化考核(工作量化考核)占70%,团干互评占15%,总支书记评分占15%;校团委教师优秀团干部由校团委组织考核、推荐。
上一年度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的二级学院,可增加“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人数并由团委分配。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数在按比例分配的基础上增加1个,“优秀共青团员”推荐数在按比例分配的基础上增加5名,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数在按比例分配的基础上增加2名。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二)广泛参与,公正公开
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及时总结,录入系统
各二级学院团委在完成名额推报时,须依照《常态化录入团员奖惩信息工作规则》要求,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表彰信息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
申报资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文件夹请按照附件9建立整理。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4月14日17:00前发送到校团委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五四评优材料”。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予补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4.“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表
6.“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7.二级学院自查表
8.文件夹建立样板
9.申报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邢通、杨志聪
联系电话:15916111818、13829714002
电子邮箱:gdqytw2017@163.com
共青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