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老师: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拟于2024年12月对学生社团、社团指导老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现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年审细则和指导老师考核办法意见征集工作,具体考核安排如下:
一、学生社团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
全校已注册登记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负责人述职评议考核
两校区开展学生社团负责人述职考核会议,由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业务指导单位为各学生社团负责人述职评议情况打分。
(三)考核分数组成
采用百分制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占比30%,考核评价体系(详见附加)占比70%,总分排名前10名即为2024年“十佳学生社团”,总分低于60分即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社团进入整改期。
二、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对象
2024年已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二)考核分数组成
1.所指导社团2024年年审考核分数,占比60%;
2.社团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根据指导老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赋分,占比20%;
3.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赋分,占比20%;
4.考核总分前30%考核等次为“优秀”;考核总分低于60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学校不再聘任;其余考核等次为“合格”。
三、考核程序
(一)2024年12月1日前由学生社团和指导老师提交相关材料,随即开展社团年审及指导老师考核资料审核工作;
(二)2024年12月20日前公示社团年审及指导老师考核结果;
(三)考核合格的社团随即开展登记注册工作,对“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指导老师进行表彰。考核不合格的社团进入整改期,整改期间(2025年1月-3月)不能开展任何社团活动,考核期满开展验收工作,验收不合格的社团予以注销;自2022-2023学年社团年审工作起,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社团即予以注销。
四、意见反馈方式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和指导老师应充分讨论酝酿,如对学生社团和指导老师考核方案及考核工作安排有异议,请于6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工作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通
联系电话:0757-88576066
联系邮箱:2017036001@gdip.edu.cn
附件:2024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考核评价体系(意见征集稿)
校团委
2024年6月3日